市直机关中层干部党风廉政承诺年度考核表
考核项目考核内容与标准分计分标准自评分考核分一、党风廉政教育(10分)1、自觉参加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3分);
2、积极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学习(3分);
3、坚持学习制度,做到内容、时间、人员和效果落实(4分)。符合本条要求的得满分;党风廉政教育每少1次扣1分;学习制度坚持不够扣1分;学习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不够落实扣1-3分。
二、党风廉政责任制(10分)1、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责任分工(3分);
2、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半年分析1次自身和所在处室党风廉政情况,并向领导班子和分管领导汇报(3分);
3、发现问题及时纠正(4分)。符合本条要求的得满分;责任分工未落实扣2分;半年无分析无汇报扣2分;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扣2分。
三、遵纪守法(15分)1、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3分);
2、自觉遵守和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4分);
3、自觉遵守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纪律规定和要求(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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