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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局属各单位:
4月29日,我国第一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经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管理中的一部重要法律,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里程碑。这部法律的颁布与实施,为新时期推进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业奠定了重要的法律基础。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深刻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在全国上下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努力打牢“十一五”发展基础的新形势下出台的。既是关系“三农”乃至整个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一件大事,也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强化农业行政管理职能的一件大事,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第一、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现实要求。随着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阶段,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必须始终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扎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这部法律的出台,必将提升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制水平,推动优质安全农产品的生产与消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管,为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第二、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可靠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和民族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近年来,通过组织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等一系列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但相关法规建设滞后的问题日益凸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出台,必将进一步规范农产品产销秩序,更加有效地保证农产品消费安全,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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