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系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中共——区卫生局委员会——区卫生局
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实施方案
区级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全面推进卫生事业健康协调发展,实现市委、区委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经济兴盛、政治文明、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人民幸福”,“快步跑、使劲跳、挑大梁、走前列”的奋斗目标,按照省级文明城市测评标准,结合我区卫生系统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深入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市、区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市、区提出的奋斗目标,以《四川省文明城市考核测评细则》为依据,进一步提高卫生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医疗卫生单位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宜宾“三个文明”建设和美好新宜宾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奋斗目标
通过四年左右创建活动的开展,使卫生依法行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的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建设、医疗卫生单位规范化服务等各项工作达到《四川省文明城市考核测评细则》确定的标准和要求,为宜宾市创建为省级文明城市做出积极的努力。
三、主要任务
结合卫生系统和本单位实际,紧紧围绕《四川省文明城市考核测评细则》确定的测评内容和达标要求,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整体推进创建活动的开展。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具体工作;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开设专栏、板报宣传学习创建内容;广泛开展诚信服务;确立专兼职人员负责近几年资料的整理和收集,每周向区卫生局报送相关资料和信息,定期汇报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按时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四、方法步骤
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要根据不同时期的任务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市、区党委、政府提出,要在2007年年底前后建成“四川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2010年前后创建成为省级文明城市。2007年创建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4月)
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计划,迅速组织实施。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如:宣传标语、宣传专栏、上街宣传等),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使本系统、本单位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共建美好家园。
(二)创建实施阶段(2007年5月)
各单位要按照所承担的责任和任务,对照目标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全力以赴抓好落实。涉及卫生的工作:依法行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建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公益活动、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等项工作,尤其是医疗是必查行业,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抓落实,不断提高医疗卫生单位规范化服务的水平。
(三)检查考核阶段(2007年6月)
(未完,全文共3761字,当前显示119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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