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妇女病普查计划
妇女病普查计划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1*-201*年)》,结合卫生部、财政部、全国妇联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为提高本团妇女病普查水平,现制定妇女病普查活动方案如下。
一、普查目的、意义
妇女病普查是妇女保健工作重要内容之一,特别是乳腺癌、宫颈癌等疾病影响了妇女生活质量,给女性健康带来了极大危害。通过开展妇女病普查活动,提高全社会关注女性健康、防治女性疾病的意识,提高女性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及早发现并治疗乳腺癌、宫颈癌等疾病,促进我团妇女病普查工作顺利进行,重点对普查对象进行1次以乳腺癌、宫颈癌防治为主的妇女病检查。
二、普查对象
普查活动主要针对全团常住的已婚育龄女性,年龄在25-49岁,其中孕期、经期、产褥期妇女暂不检查。
三、普查内容
(一)妇科检查。非经期已婚妇女按妇科常规顺序检查外阴、阴道、宫颈、子宫和双附件。
(二)乳房检查。包括乳房的视诊和扪诊等一般检查。
(三)进行妇科疾病防治的健康教育。
(四)建立妇女病普查健康档案,对检查结果异常者追踪干预。
四、职责分工
(一)团医疗卫生部门负责管理、规范、实施开展妇女病普查工作。
(二)妇联组织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宣传妇女卫生保健的相关知识,教育妇女提高卫生保健意识。积极发动组织女性居民,主动与医疗保健机构联系积极开展妇女病普查工作。
(三)团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普查工作进行培训、指导和质量控制,认真做好辖区普查资料汇总统计分析工作,为妇女病普查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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