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
【发布单位】
安徽省
【发布文号】
皖发〔2007〕7号【发布日期】
2007-02-16【生效日期】
2007-02-16【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安徽省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
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皖发〔2007〕7号2007年2月16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促进我省农业农村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
1.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深化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机构改革,逐步建立面向生产实际、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趋势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推广体系。完善农科教联席会议制度。支持建设一批重点农业科研基地、实验室、工程中心和示范园区。启动实施良种优质化和农产品精深加工重大科技专项。在粮食主产县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深入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工程。建立省级科技富民强县行动专项资金。
2.推广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重点推广农业废弃物利用技术、相关产业链接技术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大力普及节水灌溉技术,加强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积极推广集约、高效、生态畜禽水产养殖技术,降低饲料和能源消耗。扩大测土配方施肥的实施范围和补贴规模,进一步推广诊断施肥、精准施肥等先进施肥技术。
3.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推进农村信息化的工作机制。启动实施千村百镇农村信息化示范工程,开展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鼓励省内企事业单位加快涉农信息产品的研发生产,强化涉农信息资源的开发应用。全面开通“新农村信息服务热线”。
二、用多元化投入机制保障农业
4.大力增加财政支农投入。切实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逐步加大
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的比重。着力建立“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和固定资产投资结构,省市县三级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今年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建设用地税费提高后的新增收入主要用于“三农”。今年省财政预算安排新农村建设方面项目支出38亿元。建立支农投资规划、计划衔接和部门信息沟通工作机制,继续推进以县为主的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加强支农资金管理,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建立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引导农民和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农村建设。继续加大粮食直补、水稻和小麦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力度,完善补贴办法。
5.探索建立农业保险制度。将农业保险纳入农业支持保护体系,逐步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农业风险防范救助机制。启动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开展公益林保险、农房保险和外出务工农民意外保险试点。支持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民养老保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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