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行政人事管理-考勤制度
行政人事管理-考勤制度
行政人事管理
第一节考勤管理
1.目的:
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
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员工,以下员工除外:
2.1集团执行董事长(含)以上的领导;
2.2其他经集团董事长批准不参与考勤管理的员工。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员工出勤、考勤情况的监督与管理。
3.2各单位负责人对长期、多次迟到、早退、不按规定请假或缺勤过多的员工,可按考
核管理有关规定,视为行为指标、职业态度待改进,进行考核。
3.3行政部对长期、多次迟到、早退、不按规定请假或缺勤过多的员工,可将其视为行
为指标、职业态度待改进,于员工薪酬、职务调整时,作为考核依据之一。
3.4财务部门负责按本规范所规定的考勤管理,在员工工资中执行。
4.过程与方法控制4.1时间规定:
4.1.1员工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7:30。如因季
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的,需呈报集团总裁办审核,集团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4.1.2除事先请假并获批准外,员工上午08:30分后打卡为迟到,下午5:30分前打卡
为早退.
4.1.3旷工。员工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实际未出勤且不能做合理解释的,为旷工。
1个小时以上3.5个小时(含)以内的,计为旷工半日;
3.5个小时以上的,计为旷工1日。员工当日没有考勤记录或只有一次记录的,计为旷工1日。
4.1.4全勤:当月没有请假(含年休假、福利假期)、迟到、早退、旷工的考勤情况为全
勤。
4.2打卡管理
4.2.1集团公司全体员工除集团执行董事长(含)以上的领导及其他经批准的员工外,上、
下班须自打卡。
4.2.2上、下班忘记打卡一次,须提供证明人及直属上级领导确认《未考勤说明表》,交
行政部备案,按迟到15分钟处理。上、下班忘记打卡的,超过两次(含)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
4.2.3外勤、请假不能正常打卡,须在5个日历天内填写《未考勤说明表》。超过5个日
历天补办《未考勤说明表》的,视为无效作旷工处理。
4.2.4请假、公务外勤非全天的,上、下班均需打卡,以考勤卡记录作为请假时间或出勤时
间的依据。
4.2.9补休范围指。因工作需要已加班的可填写《假期申请表表》申请补休。
4.2.10有效的补休申请时间。当月所加班的时段只能在本月末前提出补休申请。
4.2.11补填《未考勤说明表》不应超过5个日历天。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未考勤说明表》,
视为无效,作旷工处理:
4.2.11.1未提供《考勤更改说明表》;
4.2.11.2在每一自然月3个工作日内未能提交上月合格的《未考勤说明表》;
4.2.11.3以虚假理由获得批准的;
4.2.11.4提交的《未考勤说明表》不符合本章规定的其它必备要件的。
4.2.12如遇停电、或打卡机无法使用时,由行政部做好考勤记录。
4.2.13《员工考勤表》和《考勤统计表》的填写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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