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教委等部门关于第三批在豫国务院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教委等部门关于第三批在豫国务院部门
【发布单位】
81602
【发布文号】
豫政[2000]17号【发布日期】
2000-03-29【生效日期】
2000-03-29【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地方法规【文件来源】
中国法院网
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教委等部门关于第三批在豫
国务院部门
(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调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00〕17号二000年三月二十九日)
省教委、计委、财政厅、劳动厅《关于第三批在豫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调整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第三批在豫国务院部门
(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调整的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的决定》(国发〔1999〕2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学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1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划转地方管理的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名单的通知》(教委〔2000〕1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第三批在豫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31所学校管理体制调整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一、管理体制
(一)普通高校
华北水利水电学校、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等3所普通高等学校,实行中央与省共建、以省管理为主。其中,华北水利水电学院、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由省教委负责日常管理;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由省电业局负责举办和日常管理,省教委负责教育、教学管理。
(二)成人高校
华中电业联合职工大学在郑州的校区,由省电业局负责办学和管理。
(三)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
1、调整后由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企业举办和管理的学校有:洛阳石化总厂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洛阳石化总厂技工学校)、中原石油学校(中原石油技工学校)、中原油田商贸学校(中原油田教师进修学校)、中原油田机电学校(中原油田建筑技工学校)、中原油田建筑安装学校(中原油田技校钻井分校)、中原油田服装学校、中原油田汽车驾驶学校、中原油田干部中专、河南石油勘探局职工中专、石油一公司技工学校、洛阳机车厂技工学校、洛
阳铁路隧道技工学校、洛阳铁路信息工程学校、洛阳铁路电务技工学校、第十五局技工学校、河南石油勘探局技工学校(河南石油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水利十一局技工学校、郑州铁路技工学校、南阳建筑工程学校(中建七局技工学校)。
2、调整后由省行业主管部门举办和管理的学校有。郑州广播电视学校、河南省邮电学校、河南电力工业学校、南阳电力技工学校、河南省烟草技工学校。
3、调整后暂由省教委负责举办和管理的学校有。郑州测绘学校、郑州工业贸易学校、黄河水利技工学校。
二、二、经费管理
(一)普通高校
中央财政划转地方财政的教育事业费纳入省本级教育事业费预算,省财政对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按零基预算的办法核拨事业费,对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按中央财政划转的经费指标如数拨付事业费。中央划转地方的基本建设投资纳入地方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按项目管理的办法如数用于各共建高校的基本建设。
(二)成人高校、中专和技工学校
中央财政划转有经费指标的学校,省财政按调整后的体制分别划转到学校主管部门或办学单位。中央划转有基建投资指标的学校,省有关部门按调整后的体制将投资指标全额安排到这些学校。原由企业提供办学经费的学校,仍由企业筹资办学。
三、三、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
(一)调整学校的机构规格不变、领导班子职级不变,教职工待遇不变,学校内部机构设置和干部职数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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