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城市救助站管理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自,国务院颁布381号令,国家民政部发文将“收容遣送站”更名为“救助管理站”以来,原先强制性的收容遣送制度被废除,取而代之的是人性化的救助管理制度,工作性质发生了根本改变。救助管理制度施行7年来,全国各救助管理机构从如何保障受助人员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出发,进行了大量的探索与尝试。但是,新时期救助管理的对象与内容发生了很大
变化,而救助管理制度、法规却较为滞后,新问题逐渐凸显,制约了救助管理工作的良性运转。因此,要进一步促进救助管理工作的发展,使其社会保障功能发挥最佳作用,需认真探索问题产生的原因,积极探讨,寻找最佳的解决方法。
一、救助管理工作现状
(一)目前工作依据
目前,救助管理机构的主要工作依据是国务院第381号令《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工作实行“自愿求助、无偿救助”原则,贯彻“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具体操作按国家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的要求进行。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由于救助法律法规不完善,一些服务管理难题日益突出。
(二)受助对象来源
(未完,全文共1897字,当前显示51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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