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处置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处置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处置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为了及时处置安全事故,有效控制和减少安全事故带来的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县处置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发改委系统的各类人为
过失或自然原因所造成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预警标准参照《**市各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警标准》对安全事故应急预警标准的规定。Ⅰ级:一次事故死亡20人以上,或预计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社会影响特别巨大。Ⅱ级:一次事故死亡10人以上、20人以下,或预计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影响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社会影响巨大。Ⅲ级: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预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较大。Ⅳ级: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下。
二、处置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安全事故发生后,以县处置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为主体,在县发改委的领导下负责处置。
(二)依法、按政策办事原则。要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置安全事故。
(三)及时、果断处置原则。对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快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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