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劳动法》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劳动和社会
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25号)要求,经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主线,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重点,以贯彻落实“自治区实施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为目标,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目的,提高用人单位劳动管理水平和树立用人单位诚信形象,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加注重各类社会群体利益关系的协调平衡,为维护我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动经济协调发展,构建和谐___创造良好环境。
二、创建目标
(未完,全文共1851字,当前显示46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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