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建XX市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县和学校活动自查迎检工作的安排意见
关于开展创建xx市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县和学校活动自查迎检工作的安排意见
xx区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
开展创建xx市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县和学校
活动自查迎检工作的安排意见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加大从源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推动我区创建xx市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县和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市
、区《关于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学校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就我区开展创建xx市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县和学校自查迎检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自查迎检工作,在区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协调领导下进行,由七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自查迎检工作小组,负责实施。组长由区监察局副局长、区政府纠风办副主任xx担任,副组长由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xx担任,自查迎检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自查迎检结果报区七部门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后确定,并报市检查评审工作办公室。
二、自查范围和标准
(一)自查范围:
此次自查工作,区上重点检查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区县成员单位和辖区内申报教育收费规范学校的中小学校的创建工作。
自查迎检工作组要按照市、区《关于开展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县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依据《xx市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县评审标准》,对我区创建工作进行自查自评;依据《xx市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学校评审标准》,对辖区内申报的收费规范学校进行评审,并做好推荐工作。
(二)评审标准:
(未完,全文共1902字,当前显示60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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