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于小学收费自查自纠报告201*.11.29
河东于小学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我校认真按照《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内容进行收费。没有借助任何名义给学生乱订资料、办班、摊派、集资等行为。为此,根据上级文件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自查自纠如下:
1、成立学校收费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廷武校长,副组长曲克玉主任,成员为学校各班班主任。
2、学校严格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在收费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没有超出范围,超出标准,也没有擅自违规收费。其中的自愿征订项目遵循学生家长自愿原则,由家长学生签字自愿征订再进行收费。
3、学校实施“阳光收费”,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收费公示栏公布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没有违规收取“择校费”和“借读费”,没有违反国家规定将捐资、赞助费用与入学挂钩的乱收费行为。让家长学生交费交的明白,交的心中有数。
4、学校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精神,不分快慢班、尖子班、特长班、提高班和兴趣班。从未借助节假日、双休日组织学生补课而从中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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