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10日至6月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2019年8月将巡察意见进行了反馈。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巡察意见反馈后,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持续开展问题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主要做法
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局领导班子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区委第二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照单全收,并立即部署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一时间成立了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关胜杰任组长,副局长孙德生、价调办主任荆亚光、价调办副主任王景明、检查分局局长徐鹏程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于海涛、收费组组长李劢、纪检委员潘海峰为成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整改日常工作。二是专题会议部署。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有关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二、各项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
具体存在3个问题:
1、党组织建设不健全。整改措施。一是健全党组织,把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职务全部落实到位,各司其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党员贯彻党组织决议等情况。二是按照规定划分党小组充分发挥党小组的作用,正常开展党小组活动,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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