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探析
[摘要]运城市水利设施的产权、后续管理等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制约农田水利发展的主要瓶颈。2015年1月,水利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全国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县的通知》,将运城市的临猗、稷山两个县列入全国100个试点县。文章从运城市两个改革试点县的水利实施建设、典型经验、存在风险等方面,进行了分析评价,对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运城市
运城市作为山西省重要的农业基地和粮棉产区,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发展和管理,对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工作稳步推进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具有非常重大的作用。近年来,随着各类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投入运行,人们对工程权属、管理维护等问题越来越重视。运城市范围内的提(扬)水泵站、自流灌区、机井灌区等农田水利设施,种类较多,建设时间久远。目前,农田水利设施与农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不相协调,农业用水矛盾日益突现。为进一步明晰农田水利工程产权,鼓励农田水利工程投资多元化,增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抗御自然风险的能力。2015年1月,水利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全国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县的通知》将运城市的临猗、稷山两个县列入全国100个试点县。
1改革试点完成情况
1.1临猗县
临猗县总国土面积1339km2,下辖14个乡镇375个行政村,总人口58万人。耕地面积10万hm2,其中有效灌溉面积8.23万hm2。水利设施有夹马口、泉杜、杨范、元上、回龙、尊村(东下、仁里、郇阳)、大嶷山7个万亩引黄泵站,1处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236处小高灌,3384眼农灌机井,5333km固定渠道(含末级渠系2520km)。确定纳入改革范围的灌溉面积8.23万hm2,覆盖全县14个乡镇,375个行政村。水利设施数量3942处,其中:机井3384眼,灌溉面积1.78万hm2;小高灌236处,末级渠系2520km(涉及322个行政村),灌溉面积6.44万hm2。临猗县通过采取“实行建管一体化、建立项目建设管理公开公示制度、探索完善项目补助方式、改进项目管理方式、产权确权和移交、搞活经营权、建立落实工程管护经费的长效机制、鼓励和扶持‘斗渠管理委员会’为主体的农民用水协会的发展”等措施,有力地推进全县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1.2稷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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