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行政指导工作计划3篇
第一篇
根据《省局组织实施统计行政指导工作意见》,为全面推进统计行政指导工作,特制定区2014年行政指导工作计划。
一、统计基础建设行政指导
(一)指导内容
1、设置原始记录、建立健全统计台账情况;
2、建立健全统计资料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情况;
3、统计人员具备统计从业资格和继续教育情况。
(二)实施部门
局法制人员及各专业。
(三)指导对象
结合联网直报企业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主要对“四上”企业进行指导。
(四)实施时间
随着直报企业规范化建设的推进逐步进行。
二、统计业务指导
(一)指导内容
1、采集、整理、汇总各项统计数据、编制统计报表情况;
2、统计人员学习统计业务和统计信息化知识、参加统计继续教育情况;
3、统计人员熟练运用联网直报系统报送统计报表情况。
4、企业对自身法律责任的了解情况。
(二)实施部门
各专业负责组织实施,法制人员配合。
(三)指导对象
各专业可结合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分别选择联网直报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进行指导。
(四)实施时间
结合规范化建设检查全年进行。
第二篇
为落实市统计局《关于组织开展〈省统计条例〉宣讲活动的通知》精神,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省统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各级统计部门的重要任务,区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条例》宣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讲对象
(一)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统计科负责人;
(二)区局各部门统计工作人员;
(三)承担经常性统计调查任务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统计人员。
二、宣讲内容
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加快统计改革发展、努力开创依法统计新局面为主题,宣讲《条例》制定的必要性、立法创新特色和主要内容,重点宣讲《条例》在保障统计数据真实性,维护调查对象合法权益,促进统计改革与发展等方面的创新举措。
三、活动组织
(一)区局负责对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的集中宣讲。
(二)区统计局负责组织的宣讲报告会,会场统一悬挂“区《省统计条例》宣讲报告会”横幅。
(三)做好宣传的信息报送工作,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报道出去。
四、实施步骤
(未完,全文共2669字,当前显示88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