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农民购房补贴新政
芜湖农民购房补贴新政发布退还宅基地每亩奖励5万近日《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指出多重举措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对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落户的农民,由市、县(区)政府给予购房奖励。
对自愿将宅基地退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按每亩5万元给予奖励。对自愿退出宅基地,宅基地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后,由原宅基地使用者承包经营的,按每亩3万元给予奖励。农民凭在芜湖市域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的发票、合同,退出宅基地书面承诺函,及县(区)政府出具的宅基地证明,已复垦为耕地需提供县级国土部门的验收证明等到宅基地所在县(区)政府领取购房奖励。在县购房的,奖励资金由县政府全额承担;在市区购房的,奖励资金由宅基地所在县(区)财政、市财政、购房所在区财政分别承担50%、30%、20%。依法征收地块不属于该政策范围。同时农行推出农民安家贷产品,贷款材料简化,程序简单,定价优惠,专门用于农民进城购买普通住房。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56号)精神,鼓励农民进城购房落户,加强商品房供应管理,有序化解房地产库存,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坚持分类指导,保持商品住房去化周期在合理区间,到2018年底,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去化周期控制在48个月内。到2020年,实现供需平衡,房价总体稳定,有效控制市场潜在风险。
二、创新购房信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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