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做好新时期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工作
当前,全国公安机关正在大力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和激励作用,对于教育、引导广大民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激励干劲,鼓舞斗志,进而推动基层基础建设快速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用典型推动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近年来,我市公安机关推出了黄寺岗派出所、莽张派出所、熊亚民、张孝发、鲁大胜等一大批有影响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成为广大民警学习的榜样,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但是,笔者感到,当前在推广先进典型的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有些基层领导和民警对于先进典型作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向先进典型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选树先进典型的视野不够宽广,往往偏重于侦破重大案件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及其他优势警种和热点岗位,忽视了日常工作中默默无闻、任劳任怨的先进典型的发现、培养和树立;三是对有些先进典型的特点、成效和经验总结不够,挖掘不深,影响了示范作用和典型效应的充分发挥;四是对先进典型发现、培养和宣传的力度不够,还没有形成一个健全的工作运行机制。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新时期新形势下做好选树先进典型工作应做到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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