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区政府新型农村医疗筹资方案
区政府新型农村医疗筹资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进一步扩大新农合覆盖面,确保新农合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筹资缴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总结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工作经验,继续推进新农合制度,做到两个“确保”:确保年农民参合率达到100%;确保年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新农合筹资任务。
二、筹资对象
凡在我区境内长期居住、具有农村户口和城镇失地的居民(含外出打工、经商的农民和在校学生),均可以以户为单位,在户口所在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照省政府要求,“农村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应当随父母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不得重复参合”。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的精神,独生子女家庭和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区计生局承担。
(未完,全文共1266字,当前显示41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