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基层人民检察院推行公诉改革深化主诉办案责任制的情况调研

近年来,我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审查起诉部门全面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工作方案》和上级院的有关要求,从提高检察工作效率、保证办案质量着手,在公诉部门积极、稳妥地实施了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同时,结合本地区实际,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敢于创新,取得了一定成效。经调研分析其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如下:

一、率先试点,为全面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制打下了坚实基础

20xx年1月高检院《工作方案》发布之前,我院于1999年初在上级院安排下,在全省率先开展了主诉检察官办案制试点工作。在无现成模式可遵循的情况下,积极探索,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规则等有关规定及精神,制定了主诉检察官实施办法,对主诉制的目标、组织形式、主诉检察官的选任办法、职责、考核、奖惩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在全院范围内聘任了三名主诉检察官,并分别配备了助手和书记员,按照有关规定独立行使职权,主诉检察官办案制的实施,突破了原有的办案模式,把公诉工作推向一个全新的层面,由于行动早、措施当、见效快,为第二年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正式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目前,我院公诉部门现有人员7人,其中检察员6人,已取得主诉检察官任职资格6人,根据受理案件数和人员结构,并从客观实际出发,我们确定了三个办案组,每二名主诉检察官组成一个办案组。

二、慎重选任,确保主诉检察官的素质达到要求


(未完,全文共2879字,当前显示60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