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总结
我县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从强化劳动争议的预防机制入手,紧紧抓住“劳动关系整顿年”活动这条主线,不断加大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力度。健全了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强化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及时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以“劳动关系整顿年”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规范了劳动合同管理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基础,也是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的重要依据。2005年针对我县部分用人单位,特别是民营企业、改制、改组和新建企业用工不规范,不签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关系不稳定,劳动争议案件上升,甚至引发重大不安定因素问题,我们从加强劳动合同管理、预防劳动争议的源头入手,根据《劳动法》和省、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按照市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紧密结合我县的实际,以规范整顿民营企业、改制改组和新建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为重点,以理顺这些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规范用工行为为内容,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面上推进与典型引导相结合的方法,在去年集中开展“劳动关系整顿年”活动的基础上,通过开展活动全面加强了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管理,依法理顺了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规范了用人单位从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解除的全过程,为预防和处理劳动争议,缓解劳动争议案件上升的势头发挥了重要作用。总结这项活动的特点,主要取得以下四个效果:
一是劳动合同的基础管理工作得到规范。通过“劳动关系整顿年”活动,督促帮助103家用人单位依法订立了劳动合同,鉴证劳动合同10775人,补签劳动合同2300人。规范了劳动合同管理。为用人单位依法强化内部劳动管理,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促进了劳动合同鉴证工作,保证了鉴证终止、解除登记备案制度的顺利实施。
二是企业劳动合同关系得到进一步理顺。通过“劳动关系整顿年”活动,对用人单位内部长期存在的“有劳动没关系,有关系没合同”以及停薪留职、挂名、内退、长期病休、长期放假、借调等错综复杂的劳动关系进行了认真的清理,通过逐人登记分类,逐人摸底核查,该续签的续签,该变更的变更,该保留的保留,该解除的依法解除,共理顺上述各类劳动关系1800人,其中,续签劳动合同1633人,变更合同300人,解除劳动合同1665人。为防止和避免劳动关系不清晰引发的劳动争议,保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产生了积极作用,规范了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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