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通知
近几年来,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较快,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促进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现就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工作的认识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广大农民在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为增加收入、提高产品竞争力而自愿联合组织起来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是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组织和制度创新,是实现农村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有效形式,是提高农业和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有效载体。但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弱势产业和弱势群体的联合,注册资金较少,抵押资产不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筹集资金比较困难,特别是购买农资、收购产品等临时周转性资金和推进农业标准化、改善服务设施等短期投入性资金普遍缺乏。各级农业部门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树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发展农村经济的观念,进一步提高对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好金融服务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服务工作。
二、开拓创新,努力做好金融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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