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规划建设局创建省级建设系统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局创省级建设系统文明单位成果,增强全体干部职工争先创优、加快发展意识,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营造团结奋进、积极向上、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树立建设部门的良好形象,经党支部研究,决定在今年继续开展创省级建设系统文明单位活动。为切实搞好创建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坚持“三个文明”建设一起抓,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为我市建设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创建目标
领导班子团结奋进、锐意改革,思想政治工作切合实际、深入扎实,管理制度科学规范,普法教育深入人心,工作及生活环境整洁优美,广大干部职工精神饱满、奋发向上,创新意识强、工作效率高,工作业绩突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显著,达到创省级建设系统文明单位标准,创建成省级建设系统文明单位。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局创省级建设系统文明单位工作的领导,把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决定成立*区规划建设局创省级建设系统文明单位领导小组:
组长:郑革
副组长:韩冬梅
成员:李生明郭喜臣王金艳张凤山霍岩
霍震黄杰曾玉芝郑弼勇王秀卓
领导小组下设创建活动办公室,地点设在局办,负责日常工作。由韩冬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科室、各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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