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质量安全隐患排查通知
为保证我区范围内房屋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厅号文件精神,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此次隐患排查工作的领导,成立西湖区房屋排查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此次排查工作并对其督促检查。
区房管局区城建环保局具体负责对排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二实施方法和步骤
1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城建环保局)负责对在建工程质量安全进行排查,房管部门负责对直管公房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各街办负责对辖区内单位房私房及农房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未完,全文共878字,当前显示26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