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党员教育联系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的领导,根据中央颁布的《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的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党员教育联系会议(以下简称联系会议)是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党员教育工作的议事机构。县联系会议成员单位由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等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吸收其他相关单位参加。县委组织部为县联系会议牵头单位。
第二条联系会议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员教育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研究制定全县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对全县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和督促检查。
3、听取全县党员教育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4、研究全县党员教育经费使用的意见。
5、研究部署每五年一次的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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