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校本教研示范通知
各学区、县直属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小学,县一级以上幼儿园: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中小学、幼儿园的办学水平,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根据省课改办《关于建立和健全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的意见》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批校本教研示范学校评选活动(见温教办研〔**〕13号)的精神,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含幼儿园)范围开展第二批**县校本教研示范学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以下:
一、评选条件
1.立足本校培养骨干教师,制度健全,措施落实,成效明显,有鲜明的特色,能对本地区的同类学校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2.学校教学研究与教学管理制度切合实际,讲求实效,能在贯彻执行中及时改进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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