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关系转接通知
各部、委、办、局,法院、检察院,各街道、镇,各人民团体党(工)委或党组:
为了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切实加强对党员的管理,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根据中组部和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形势和我区实际,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新时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党员的组织关系是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是党员教育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严肃的工作。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党员流动的数量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情况越来越复杂,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中遇到了许多矛盾和问题。各级党组织和党务干部,特别是专职从事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同志,一定要站在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高度,认识到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重要性。要坚持“服务为先,规范操作;突出重点,全面落实;夯实基础,积极探索”的原则,加强学习,精通转接工作的规程和操作方法,使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既做到操作规范,又为党员所满意。
二、把握政策、坚持规范,增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科学性
政策规定和相关知识,是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基础。针对当前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对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有关规定强调如下:
1、党员因工作单位、居住地等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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