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勤政、廉政、优政先进典型的通知
各县区委、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市级机关工委、纪工委,市教育工委、纪工委,市企业工委、纪工委,市各直属单位党委、纪检组(纪委),驻连部省属单位党委、纪委:
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坚持“两个务必”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连纪发[2003]4号)精神,将于今年7月在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评选勤政、廉政、优政先进典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评选表彰勤政、廉政、优政先进典型工作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共同组织实施。市纪委宣教室承担具体事务。
(二)成立市评选勤政、廉政、优政先进典型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别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相关职能处室的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宣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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