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市直机关的两个文明建设水平,经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在市直机关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以提高市直机关的整体文明程度和机关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务实、高效、廉洁明”的机关为目标,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充分发挥市直机关的表率作用,努力开创市直机关两个文明建设的新局面。
二、参加创建活动的范围
市直各部门,国家、省属驻各单位。
三、文明机关的基本条件
创建文明机关,总的要求是以“三高、三优、三满意”为标准,即:“整体素质高,工作标准高,办事效率高”、“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基层满意,群众满意,市委、市政府满意”。基本条件是,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开拓创新,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硬,部门风气正,形象好,机关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成效明显,在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做出积极贡献。
四、2006年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的重点内容
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是一项长期目标和系统工程。为增强创建活动的针对性,确保取得实效,每年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确定不同的创建内容。今年的创建活动,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集中教育和“党章集中学习月”活动开展得扎实有效,用十六大精神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把十六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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