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深入开展行风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决定,切实加强教育行风建设,树立教育良好形象,促进全区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加强教育行风建设,按照“以建为主、纠建并举”、“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做学生喜欢的老师、当社会敬佩的校长、办群众满意的教育”为目标,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学校办学行为、教育行政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树立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人民教师形象,管理规范、文明育人的学校形象,依法治教、廉洁勤政的教育机关形象,从教为民、奉献社会的教育工作者形象。
二、工作重点
开展教育行风建设活动,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总揽全区教育工作全局的一项系统工程,现阶段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强化教育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中小学收费“一证、一卡、两公开、四统一”规定,严格按照“一费制”的政策进行收费,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零收费期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对乱收费行为实行“一票否决”。认真落实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加强督导检查,狠抓教师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课外辅导等各项教学常规建设,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彻底解决乱编乱订教辅资料、乱办班等问题,严禁代订或向学生、家长推荐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外的任何资料。加强各类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严格审查办学协议和章程,把好办学审批关,杜绝乱办学、乱招生、乱收费等行为,进一步树立全区学校的良好学风、教风和校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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