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开展“创旗争星”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根据县委组织部、县直工委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在局机关各股室及下属单位组织开展“创旗争星”活动,为使活动取得预期效果,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创旗争星”活动为平台,全面推进“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创旗争星”活动,深入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机关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激发党员创先争优意识,引导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奋发有为。在比学赶超中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推进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实现“十三五”各项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提供组织保障。
三、活动范围
1、老龄办、救灾救济股、优抚安置股、社会救助股、福利慈善股、基层政权股、殡葬管理所、行政审批和民间组织管理股、办公室、婚姻登记中心、军休站、救助站、福利院。
2、活动以党员队伍为主体,鼓励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外干部职工参加。
3、红旗股室、星级个人每半年评选一次。
四、评定设置
1、红旗股室,每次评选3个
2、星级个人每次评选党员总数10%
五、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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