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新提拔副科职干部廉政谈话领导讲话
今天,我们以集体谈话的方式,对新提拔的副科职以上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党内法规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关口前移的要求组织实施的,既是学习勉励的过程,更是警示教育的过程。其目的在于:告诉同志们党的纪律和廉政规定,明确哪些能做、应做,哪些不能做、不应做。
教育在先,预防在前,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真正的关心和爱护。加强廉洁自律,是对每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最基本要求,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客观体现。在座各位都是这次机改公选所任用的副科职以上领导干部,可以说是我们总队全面建设和未来发展的中流砥柱。因此,同志们必须带头廉洁自律,自觉做到廉政勤政,以切实担负起抓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双重责任。下面我讲四点意见,也是向大家提出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是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在座的各位都是各支队(大队)、处、室领导,是各单位公安业务工作的组织者、领导者、决策者,也是各单位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因此大家在履行职责时,务必做到一岗双责。既要抓好公安业务工作,亦要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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