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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国家税务局2016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富源县国家税务局2016年各项工作在曲靖市国家税务局和富源县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深刻认识、主动适应、积极引领税收新常态,围绕服务大局、改革创新、依法行政、从严治队布局,着力服务富源经济社会发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职,服务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增值税优惠政策。严格落实稳增长税收优惠政策,1840户次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141.41万元,171户次小微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额12.64万元,优惠面达100%,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37.94万元;严格落实调结构税收优惠政策,1户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减免所得191.18万元,汇算清缴对1户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投资经营项目企业,减免所得3306.13万元;严格落实惠民生税收优惠政策。对108户批零蔬菜、鲜活肉蛋产品、种子、种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生产销售饲料产品、农膜、化肥的涉农企业征前减免增值税额91.38万元;对7户企业从事符合规定的农、林、牧、渔业项目,减免所得57.32万元;对1户企业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减计收入840.80万元;3户纳税人享受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图书批零环节免税等政策,征前减免销售额41.13万元;2户金融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减免企业所得税385.85万元;办理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840辆的减征业务,免征税款217.50万元,同比增加216.65万元,同比增长99.61%。
截至2016年11月,免征增值税6037.75万元,免征所得税2713.37万元,出口退税37.94万元,减征车购税400.60万元,免征车购税117.91万元。
二、正风肃纪,提升素质
根据《中共富源县委办公室
富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实施意见》(富办发〔2016〕63号)要求,制定下发《富源县国家税务局关于严肃纪律从严正风肃纪绩效考核办法》(富源国税发〔2016〕71号),规范六种纪律的考核,纳入绩效考核扣分,成立督查组,由纪检组长带队进行工作纪律督查12次,在县局政务网通报迟到和着装不规范行为5期12人次。
全面推行二维码一次性告知服务、首问责任制、免填单服务制度,印制发放二维码一次性告知小册子400份;创新纳税辅导方式,完善纳税服务个性化手段,横向联网电子缴税2875笔,缴纳税款485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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