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学习心得
2011年1月3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xx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宋勇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作为一名为国聚财的税务人员,听到这则消息的时候,我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宋勇,这个党的高级官员,因为不能很好的把握自己,贪污受贿,淡化了党性修养,扭曲了自身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从而沦落为人民的罪人。他也曾清清白白、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他也曾两袖清风、扎扎实实的认真工作,那么,是什么让他走歪了路最终导致了今天的结局。归根结底,是一个贪字。
五月十八日,按照省局、市纪委的统一部署,市局组织我们参加了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活动内容包括参观随州看守所、全省廉政教育基地以及观看警示教育片《辽宁省人大副主任——宋勇》,通过这次教育活动,我在思想上受到了莫大的鼓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我们每一个人要从自己的工作性质、业务特点出发,积极主动地承担起反腐倡廉职责,确保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平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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