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城管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创造良好的宜居、宜业环境,根据市政府《xx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辉政文〔2013〕7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目标要求,重点解决我市存在的环境卫生、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户外广告、交通秩序、遗撒易漏等突出问题,通过大力度、全方位集中整治,努力营造市容整洁、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组织领导为保障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特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局长冯海生任组长,副局长李建成,副书记崔保云任副组长,相关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三、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10日至10月15日)。充分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二)整治阶段(10月16日至11月15日)。各单位要按照整治标准,迅速行动,全面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6日至12月20日)。局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督查验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责任分解。
(四)整改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存在问题的责任单位要进行整改,局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进行二次验收,确保达到整治标准。
四、整治标准及责任分工
(未完,全文共1853字,当前显示57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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