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督查组工作制度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督查组工作制度
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办事效率,确保政令畅通,切实推动办党组及领导班子的重大决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心管理办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并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工作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督查制度,组织开展相关督促检查活动,收集汇总有关工作情况。
(二)负责对上级和本办制定的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的督查。
(三)对本办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及岗位职责目标管理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四)对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综合性和专业性工作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及上级和本办领导批示交办事项进行督办,并及时报告进展情况和督查结果。
(五)协调督促本办各科室、下属单位、县(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落实有关工作要求。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服务大局原则。督查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本办职责,服务大局,明确督查重点,对重大决策、重要部署以及办事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跟踪督查,切实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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