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意见
2009年上半年,我县民政工作在市民政局的指导xx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民政局下达的目标任务xx县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坚持科学发展,依法行政,较好的发挥了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稳定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主要成效
(一)城乡低保
1、城镇低保。1—6月,为5722户、13249名城镇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254.74万元,月均补差157.8元。
2、农村低保。1—6月,为17079户、38152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569万元,月均补差68.6元。
(二)城乡医疗救助
1、城镇医疗救助。1—6月,为382名城镇低保对象发放医疗救助金96.9万元,人均救助73.1元。
2、农村医疗救助。1—6月,为674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医疗救助金306.67万元,人均救助80.3元。
(三)五保供养与敬老院建设
xx县级中心敬老院1所,改建、扩建乡镇敬老院5所。计划新增集中供养五保对象510人。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每月供给金达到220元,分散供养五保对象每月供给金达到150元。同时,狠抓了已建成的5所中心敬老院的服务管理,因地制宜发展养猪、养鸡鸭、种蔬菜等院办经济实体,为敬老院增创了经济收入,改善了老人的生活福利待遇。
(四)救灾救济
为妥善安排好灾民和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使救助工作做到有的放矢,采取“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组、干部党员包户到人”的办法,深入基层调查摸底,按照困难程度和自救能力实施分类救助。全县春、夏荒救助共为42600人解决220吨口粮救济,发放救济金141万元,救济衣物9千多套(件),棉被3120床,走访慰问困难群众5132人次,灾民生产生活秩序井然有序。
(六)双拥优抚安置
残疾、复员、参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三属”定补、定抚金,按国家标准,分季度由银行直发。农村义务兵优待金每人每年1000元,城镇义务兵优待金每人每年700元,春节期间由民政局直接发放。全县共接受退役士兵246人,对符合安置条件的59名城镇退伍士兵和转业士官全部实行了货币安置,一次性安置补偿费由财政直发。对重点优抚对象住院期间的医疗费、门诊费实行医疗救助。1—6月实施优抚对象医疗救助52人次,救助医疗费12.6万元。
(七)自治组织建设
(未完,全文共3000字,当前显示93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