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推进城乡一体化过程中社会保险及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汇报
文章标题:我区推进城乡一体化过程中社会保险及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汇报
我区社会保险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社会保险各项法规、政策,围绕“两个确保”,“三条保障线”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保社会稳定的目标,建立了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核心的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女工生育保险、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困难老知青生活补助等一系列的保障体系,初步形成了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我区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并在健康长足的发展,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逐步地推进:
一、城乡社保情况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7404人,其中在职参保人数16181人,退休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1223人,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抗风险支付能力达74.64个月。179名低收入双下岗困难人员享受了社会保险费财政补助,补贴金额年达16.05万元。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2499人,享受住院医疗费报销739人,享受个人医疗帐户5520人。
3、工伤、女工生育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工伤、女工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3578人和2500人,为企业职工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
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稳中有进。已有296个行政村2.61万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覆盖率达95.5,已有1082名参保农民享受养老金待遇。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取得成效。全区共有15.7万人参加新型合作医疗,截止2005年4月,7个月共报销住院2019人次,报销医疗费187.23万元。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稳步推进。截止2005年4月已参加办理基本生活保障576人,累计征收基本生活保障基金943.39万元,涉及到3个乡、5个行政村,已有127人按月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领取标准为120—200元。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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