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局属各单位、各股室:
为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依法履行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责任落实、监督执法、源头治理三大重点,进一步强化隐患治理,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及时有效地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通过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切实推动行业部门安全监管和交通运输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监管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重大隐患督促整改、跟踪督办率达到100%;监管责任“三落实”(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具体监管人员)率达到100%。
三、监督检查范围和对象对全县道路运输(客运、货运、维修、驾校、城市公交、出租)等企业;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施工现场、公路施工队伍、路政管理、公路养护、桥梁维护使用;水上交通、非法船舶等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严厉打击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
四、监督检查的责任单位、监管对象、检查时间及次数、检查内容、检查方式
(一)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县运管所1.监管对象:全县道路客运(公交、出租)、货运、维修、驾培等运输企业。
2.检查时间和次数。(1)责任单位针对元旦、五一、十一、春节等节假日及重要时段前期要开展一次专项检查。(2)责任单位对直接监管的客运(公交、出租)、货运、维修、驾培等企业每月检查不少于8次,主要领导参加不少于2次,分管领导参加不少于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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