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住房状况调查通知
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4号)、建设部《关于认真做好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建住房〔〕189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政发〔〕42号)文件精神,为了全面掌握我市城镇居民的住房总量、结构状况、不同群体的居住条件等住房状况及需求信息,为政府制定住房政策、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提供基础资料,市政府决定从年5月开始,集中半年时间,对我市城镇居民住房状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摸清城镇居民住宅总量、掌握居民住房现状、了解居民住房需求,为科学制定我市中长期房地产发展规划、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规划提供科学依据;为完善住房政策、改善住房结构、稳定住房价格、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性资料。
二、调查内容和范围
(一)调查内容。城区居民家庭基本情况、收入情况、住房状况及五年内的住房需求(调查表附后)。
(二)调查范围。城区四季港路以西、董市镇棉花桥以东、长江以北、省化专用铁路以南的区域。
三、调查方式及步骤
(未完,全文共1538字,当前显示50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