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行文根据
机关行文根据
事物的根据是事物之所以产生的前提和基础,是该事物必须具备的要素。机关行文也是如此,必须有其前提和基础,不然就会出现无的放矢、漫无边际等不规范现象。机关行文的前提,是其隶属关系;机关行文的基础,是其职权范围。
(一)隶属关系
隶属关系是指本级机关在其组织系统中所处的位置及其与上级机关、下级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即通常所说上级机关与下级机关之间的“块块”关系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即职能部门)与下级业务主管部门之间的“条条”关系。这种隶属关系在行文工作中决定着行文关系和行文方向。
1.行文关系
隶属关系体现在行文工作中即为行文关系。隶属关系决定行文关系,但行文关系比隶属关系更为复杂,因其既包括具有隶属关系的上、下级机关之间的行文关系,又包括不具有隶属关系机关之间的行文关系。行文关系主要有以下四种,即:
(1)同一组织系统中,上、下级机关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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