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清理和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自查报告
清理和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自查报告
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和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局对行政审批事项开展了扎实有效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交通管理行政审批事项分为公路路政审批和道路运输审批两大类,具体分别由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和县交通管理总站组织实施。
(一)公路路政行政审批事项有行政许可12项,没有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审批事项。公路路政承担行政审批事项有:
1.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许可。
2.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3.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4.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5.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的许可。
6.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许可。
7.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8.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的许可。
9.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的许可。
10.铁轮车、履带车或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需要在公路上行驶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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