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设施的实施意见
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定基础。当前正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对斗争复杂的时期,社会治安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认真贯彻落实浮综治发[xx]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提出如上实施意见:
一、健全综治组织网络
(一)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由镇党委书记吴乾发担任,第一副主任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郑利成担任,副主任由镇党委副书记郑天长、科技副镇长王志平担任,镇属各村(场)、居委会、企业、事业单位以及驻镇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二)切实强化镇综治办职能,充实力量,配齐配强干部,增强权威,提高工作能力。要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领导力量,充实工作人员,确保工作落实。
(三)由镇综治办牵头,惠合公安、司法行政、人民武装、安全生产监管、民政、信访、工商、城管、国土资源等方面的力量。构建经公桥镇和谐平安联创中心。和谐平安联创中心设在司法所办公楼里,由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镇党委副书记郑天长任中心主任,副镇长王志平、司法所所长陈进兴任中心副主任。和谐平安联创中心实行矛盾纠纷联合调处,社会治安联合防控,安全隐患联合治理、和谐平安联合创建、为民服务联合开展。
(四)各村(场)、居委会设立综治工作室,健全治保会和调委会,各单位支部书记兼任综治室主任,综治工作要有独立的办公室场所,并明确一名负责人主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各村(场)、居委会要在村民小组建立综治理事会或和谐平安理事会、村民小组长任理事会会长、人民调解员、治安信息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为理事会成员。
二、加强综治基础工作
(六)按照综治牵头组织,电信建设维护,公安管理使用,行政分级负担的运作模式,在小城镇主要场所、路口安装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要加强管理与维护,充分发挥视频监控对治安防范的功能作用。
(七)完善镇、村、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经常性、不间断、拉网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原则上做到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明确化解责任和化解时限,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确保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
(八)按照哪里治安混乱治安问题突出就整治哪里的要求,由镇综治委牵头,惠合机关力量,开展治安集中整治,确保实现由乱到治,由治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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