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郑如芬等人截留私分税费贪污案
郑如芬等人截留私分税费贪污案
「案情」
被告人。郑如芬,男,30岁,福建省永定县人,原系永定县联中煤炭税费申报站检查员,1993年5月26日被逮捕。
被告人。阙小华,男,31岁,福建省永定县人,原系永定县联中煤炭税费申报站检查员,1993年5月26日被逮捕。
被告人。胡林华,男,26岁,福建省永定县人,原系永定县联中煤炭税费申报站检查员,1993年5月26日被逮捕。
被告人。李建威,男,20岁,福建省永定县人,原系永定县联中煤炭税费申报站检查员,1993年5月26日被逮捕。
被告人。江庆城,男,31岁,福建省永定县人,原系永定县联中煤炭税费申报站副站长,1993年6月11日被逮捕。
被告人。陈开信,男,40岁,福建省永定县人,原系永定县联中煤炭税费申报站副站长,1994年10月17日被逮捕。
被告人。卢金印,男,26岁,福建省永定县人,原系永定县联中煤炭税费申报站检查员,1993年5月26日被逮捕。
被告人。李仲庆,男,25岁,福建省永定县人,原系永定县联中煤炭税费申报站检查员,1993年5月26日被逮捕。
被告人。卢昌垣,男,33岁,福建省永定县人,原系永定县联中煤炭税费申报站检查员,1994年10月17日被逮捕。
被告人。陈贵寿,男,22岁,福建省永定县人,原系永定县联中煤炭税费申报站检查员,1994年10月17日被逮捕。
被告人。李晓明,男,21岁,福建省永定县人,原系永定县联中煤炭税费申报站检查员,1994年10月17日被逮捕。
被告人。刘春庆,男,31岁,福建省永定县人,原系永定县联中煤炭税费申报站检查员,1994年10月17日被逮捕。
被告人。张灿富,男,37岁,福建省永定县人,原系永定县联中煤炭税费申报站检查员,1994年10月17日被逮捕。
被告人。沈友珍,男,38岁,福建省永定县人,原系永定县联中煤炭税费申报站副站长,1994年10月17日被逮捕。
(未完,全文共3413字,当前显示78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