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区镇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工作通知
加强区镇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根据市政府领导“请各镇重视集体资产的管理,请财政局加强对各镇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的要求,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在千灯镇先行开展了国有(集体)资产清查管理试点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区镇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现就加强区镇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加强区镇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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