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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2017年度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为加强学校处级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xx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x人通〔2001〕x号)、《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x人社厅通[2017]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2.坚持注重工作实绩原则。
3.坚持民主公开原则。
4.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定原则。
二、考核对象
全校处级干部
三、考核内容
处级干部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内容。
德,是指个人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责任的业务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
绩,是指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四、考核工作的方法和程序
1.个人撰写述德述职述廉报告
处级干部根据考核内容撰写个人述德述职述廉报告,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分三个部分进行:
(1)群众测评。处级干部年度考核以各考核小组为单位召开群众测评会议。群众对处级干部进行量化测评。考核小组分组情况参照《遵义医学院2017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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