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考核方案
一、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乡街、区直部门、对口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重点是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
二、考核的主要内容
1、对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
是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分解情况是否经党委研究并印发了文件。党风廉政建设是否贯穿到经济和其他业务工作中,并做到一起研究、部署和检查;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否健全,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是否落实;在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查办违纪案件、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信访、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2、对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内容
领导班子成员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是否进行了部署和检查,分管部门是否发生违纪问题,对发生的问题是否进行了处理。是否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有无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婚丧事大操大办并借机敛财,用公款大吃大喝,超编制配备小汽车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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