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学习《廉政准则》征文体会
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明确规定了“八个禁止”、“52个不准”,对党员领导干部在履职、生活、家庭、作风、干部任用等各个方面提出了十分具体、非常严格的要求,为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确立了基本行为规范和准则。《廉政准则》的颁布,再一次表明了我们党推进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决心和信心,更体现了我们党加强党的制度建设的严密性和科学性。作为县政府负责人,我在学习《廉政准则》的过程中深刻认识到,“一把手”在一个地区或部门的领导班子中往往处于核心地位,其一言一行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一把手”能否自觉践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真正做到廉洁自律,不仅会影响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效果,而且还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和形象。因此,笔者认为,要使《廉政准则》的实施真正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关键在于“一把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使用权力、约束行为、接受监督等方面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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