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整治情况报告
保护饮用水源地安全是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的重要工作,因此我市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安全工作一直非常重视。收到苏环委办[1]32号文件,反映我市城区二水厂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存在较多的船厂和砂石码头,并要求我市依法取缔这些船厂和砂石码头后,市政府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组织为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分管市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导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特别是二水厂饮用水源地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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