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9号上街区组工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上组201*59号
关于印发《上街区组工信息宣传工作
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党(工)委,部机关各科室:
现将《上街区组工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希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对照考核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促进全区组工信息宣传工作上新台阶。
中共上街区委组织部201*年8月25日
上街区组工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为准确、及时、多角度、多渠道地宣传展示我区党的组织工作开展情况,调动广大组工干部撰写信息报道的积极性,促进广大组工干部深入思考、总结工作,不断扩大组织工作影响力,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1、各党(工)委;
2、区委组织部各科室。
二、考核内容
考核对象在有关党报、党刊和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刊发的信息、报道、调研文章等文字、图片、影像稿件
三、计分办法
1、被上街区党建网、上街组工动态、上街时讯采用稿件每篇计1分;
2、被市级有关媒体录用的稿件每篇计5分;
3、被省级有关媒体录用的稿件每篇计10分;
4、被中央级有关媒体录用的稿件每篇计30分;
5、被国家、省、市领导批示的稿件分别加30分、20分、10分;
6、各单位的组织工作信息、报道素材,被区级有关媒体综合的每条计0.5分,被市级有关媒体综合的每条计3分,
被省级有关媒体综合的每条计5分,被中央级有关媒体综合的每条计15分;
7、录用的文字稿件超过1000字、影像报道超过1分钟按3倍积分;
8、同一稿件被多个媒体录用可重复计分;
9、单位(部门)向区委组织部对口处室报送稿件素材,对口处室协助向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报送的信息稿件,被录用后,单位(部门)全额积分,计报送条数,对口处室按该单位(部门)积分的1/5积分,计报送条数;
10、非组织工作范畴或角度的稿件不计分;
11、因稿件严重失实或存在政治性问题产生不良影响的,倒扣相应分值。
四、稿件报送范围和方法:
1、各党(工)委向中组部《组工信息》、《组工通讯》,省委组织部《河南组工信息》,市委组织部《郑州组织信息》、《郑州组工通讯》报送稿件请先向区委组织部对口处室报送。
2、新闻宣传范围指在“七报”、“三刊”、“六台”、“一社”所发表的反映本单位本部门党建和组织工作的新闻稿件。“七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青年报、组织人事报、河南日报、郑州日报;“三刊”:求是,新华社《内部清样》、《内部参考》;“六台”: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河南电视台、河南人民广播电台、郑州电视台、郑州人民广播电台;“一社”:新华社。
五、指标要求
每个自然年度为一个考核期,统计时以稿件被录用时间为准。
1、峡窝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全年积分不少于50分,且每月向区委组织部报送组织工作信息不少于2条;
2、其他各党工委:全年积分不少于20分,且向区委组织部报送组织工作信息不少于6条;
3、区委组织部各科室。全年积分不少于40分,每月至少向市委组织部报送2条信息,全年被省委组织部录用信息不少于2条。
六、其他事项
1、各党(工)委发出的稿件应由本单位相关分管领导审阅,把好质量关。
2、各党(工)委需向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报送稿件时,应先报至区委组织部对口处室,由对口处室及分管部领导审核后按上级规定渠道报送。
3、凡被市级以上党报、党刊及网站等媒体录用的稿件应留复印件或电子稿作为台帐,每季度向区委组织部信息调研科报送一次。
4、区委组织部每季度对各单位上报及录用稿件的情况进行统计、通报。
5、未完成年度信息报送任务的单位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组织系统评先评优。
6、本办法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未完,全文共5389字,当前显示147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