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之差”的会议名称,你能区分吗?
“一字之差”的会议名称,你能区分吗。
20**年12月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是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应学好用好。但在实际工作中,仍会见到一些不规范不准确的用词、提法。这里,着重谈谈因为一字之差而常被大家混淆的“会”。
“常委会”“常委会议”和“常委会会议”
党的地方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简称“常委会”,它是一个组织,由书记、副书记、其他常委组成。常委会召开的会议,则出现了两种表述:“常委会会议”和“常委会议”。“常委会会议”,是常委会这一组织依法召开的、有着严格程序和规定的一种会议。在《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13次用到“常委会会议”一词,在第五章中,明确了常委会会议的召开、议题、出席、表决、记录等相关规定。而“常委会议”,是对党委常委会会议的不规范简称,口语用得比较多。总之,在表述党的地方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这一组织时,应当用“常委会”这一规范简称;在常委会召开会议时,应当用“常委会会议”这一规范表述;而“常委会议”这一表述是不规范的。
“常委扩大会议”和“常委会扩大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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